一、补助对象:具有道县户籍、农业户口、在本县、乡定点助产医疗保健机构或省外助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妇女。
二、补助金额:每个单胎产妇300元,双胎加150元。
三、补助地点及手续:
1、在县内助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:出院时凭结算发票、出院证明、出生医学证明、身份证和户口薄等在分娩的定点助产机构填写《湖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凭证》,由产妇本人或家属签名(孕产妇保留其中一联)后领取。
2、在县外助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:出院后凭结算发票、出院证明、出生医学证明、身份证和户口薄、结婚证等,到县住院分娩项目管理办公室(设ag怎么去达拉然内),填写《湖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凭证》,由产妇本人或家属签名(孕产妇保留其中一联)后领取。